<八個擇偶條件 > 先介紹這個blog tag遊戲的規則:
• 註明你理想伴侶是男是女
• 寫出你理想伴侶的八個條件
•點名八個人一起和你參與這個遊戲,並到對方留言版留言
• 如果被點名者已經完成這個遊戲,但又再被點,可以不用再po
昨晚剛寫了〈喜歡的人〉,今早就被 jovi 選中了,這麼巧合?!先謝謝有家主疼的 jovi 啦!
起初看見「八」字,心裏滴一滴汗:這麼多嗎?之前的三個五個發展到八個?:P即管列一列吧,卻發現「理想」的條件豈只八個!(噢!真是個貪心的人......)
先註明我愛男的。理想的人是:
1. 很愛很愛我,我也很愛很愛他。(這個是當然的!)
2. 善良,有同情心。(有機心的我招架不了。)
3. 浪漫,有情趣又有風度。(人生可長啊!沒情趣日子怎麼過?)
4. 細心溫柔脾氣好。(因我可不是易逗的。)
5. 和我有相似的興趣(可以一起看書看戲看星去玩去旅行^^),但也有我不懂的專長(好讓我崇拜他)。
6. 專一,絕不可越軌。(最好想也不想!)
7. 愛孩子,也孝順父母,也也孝順我的爸媽。
8. Last but not least, 是個基督徒。(可以和我一起在基督的愛中相愛,一起牽著寶寶回神的家。)
想是這麼想,遇不遇上和愛不愛上是另外的問題。遇上又愛上,而他又死心塌地愛我,是不是好難呢?
說到底,有1和8可能就甚麼都有了。
看你們的了;):
1. 卓瑩
2. 夜雨
3. Sum
4. 貓糊
5. 小質
6. ja
7. B寶爸
8. Jessica
請別介意,就寫寫心目中的他或她,又或讚讚身邊的他或她吧!
jovi 說「我是傾向於tag已婚者,或已有伴侶者」,那麼她怎會選上我?? jovi,你搞錯了嗎? :P



